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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工资制度备案(三项工资制度备案管理办法)

2023-12-30 6294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2. 职工三项经费扣除标准
  3.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办法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

  

第一,编制的制度是规范的,符合企业管理科学原理和企业行为涉及到的每一个事物的发展规律或规则的;

  

第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导致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动态变化时的因素一般有三种情况:

  

1、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范围、全员素质等是要经常发生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相应会引发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岗位及其员工队伍、技能的变化,继而会导致使用、执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规范、规则的主体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因素必然须因执行主题的变化而相应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2、产品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生产流程、操作程序相关的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必然要随之变化,与之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须因此而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3、因为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的原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当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成为限制提高生产或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时,就有必要重塑企业机制,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管理制度

  

二、职工三项经费扣除标准

1、法律分析:(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6、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7、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8、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9、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办法

1、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专用账户和人工费用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人工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

  

3、(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或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总包单位是指从建设单位承包施工任务,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单位是指承包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执行工程监理任务,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等单位。

  

4、请在此处填写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5、第五条(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6、(一)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7、(二)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

  

8、(三)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等。

  

9、前款第三项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10、第六条(专用账户的开设)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专用账户监管部门备案。监管部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定。

  

11、总包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符合项目所在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

  

12、第七条(规范优化开设服务流程)开户银行应当规范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服务流程,配合总包单位及时做好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工作,在业务系统中对账户进行特殊标识。

  

13、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得为专用账户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

三项工资制度备案(三项工资制度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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