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工资请假扣款的基数(请假扣工资基数怎么定)

2023-11-25 7279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工资单里面的“请假基数”是什么意思
  2. 员工请事假是怎样扣工资的是按基本工资扣还是总工资扣呢
  3. 公司请假扣费标准
  4. 病假如何扣工资
  5. 病假扣除计算方法公式
  6. 缴费基数是全年工资除以12吗,请假的日期算吗

一、工资单里面的“请假基数”是什么意思

【工资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事假旷工工资】扣除事假、矿工工资的计算标准: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扣除事假后实发工资=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不包括公休日)

  

二、员工请事假是怎样扣工资的是按基本工资扣还是总工资扣呢

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1款规定:

  

1、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月薪1600元,请事假一天扣除73.56元。

  

2、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病假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休年假也扣工资?这些工资可不是单位想扣就能扣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三、公司请假扣费标准

请假是否扣工资及扣多少工资由请假事由决定:事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X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丧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职工工资。对于公司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胡乱扣取员工工资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事假一般指因私事或者个人原因请假。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待遇不同,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而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保障不同,事假是个人与单位协商的请假,不受法律保障。病假必须要有医院的病假证明,受劳动法保障。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须离开工作岗位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四、病假如何扣工资

1、一、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

  

2、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是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的。

  

3、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4、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 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5、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6、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7、(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8、(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9、(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工资

  

五、病假扣除计算方法公式

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1、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请病假的手续,一般以医疗机构诊断和休假证明作为依据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

  

根据你的情况,病假最多3个月,超出3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工资请假扣款的基数(请假扣工资基数怎么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缴费基数是全年工资除以12吗,请假的日期算吗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6日消息,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仍为5%-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确定,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1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2021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1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比如,职工A于2021年3月12日新参加工作,在甲公司入职。2021年4月甲公司为其发放工资6000元,则甲公司应在4月为A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6000元。甲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A的基数仍为6000元。

  

职工B于2021年5月18日调入至乙公司,2021年5月乙公司为其发放工资8000元,则乙公司应在5月为B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8000元。乙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B的基数仍为8000元。

  

职工C于2020年8月在丙公司入职,2020年8-12月期间每月工资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丙公司发放年终奖10000元。丙公司在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C的缴存基数应为(5000*5+10000)/5=7000元。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