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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工资上会有缺勤扣款(为什么工资上会有缺勤扣款记录)

2023-11-23 7276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缺勤扣工资按照什么方法计算
  2. 基本工资减去缺勤天数叫什么工资
  3. 缺勤会扣工资吗

一、缺勤扣工资按照什么方法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当事人由于请事假,应扣除的工资是月工资除以21.75,乘以本月缺勤天数(扣减法);而本月应得工资是,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乘以本月出勤天数(累加法)。扣减法和累加法计算工资都是合法的,但一般的操作是出勤天数少,不宜用扣减法计算薪资,一般累加法计算薪资;出勤天数多,缺勤天数少,一般不用累加法算薪资,就用扣减法计算薪资,这样可避免出现极端不符合常理的情况。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当职工在定额劳动之上提供了超额劳动时,除工资之外,还应另外支付超额劳动的报酬即奖金;当其完不成定额劳动时,则要扣减相应部分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基本工资减去缺勤天数叫什么工资

目前我国按日薪制计算应付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应付月工资,可以按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时工资=月标准工资-(事假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病假扣款率)

  

(2)应付月工资,可以按职工的出勤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时工资=本月出勤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1-病假扣款率)

  

是指经考核后员工个人当月应得的收入总额(含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通常是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和各类现金补贴等每月固定收入之和(即不含绩效工资、奖金等变动收入)。

  

缺勤工资基数的选择,即月标准工资的核定,相关法律约定也是缺乏明确说明的,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所选择的基数也有所不同的,比如有的企业选择每个月的固定收入部分作为基数,是考虑到员工变动部分的收入是对员工当月完成工作业绩的认可,已经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过一次评价,无需通过考勤来确认,这种方式的缺勤扣款绝对数额相对较小,之相对应的是选择员工月度总收入作为核算基数,把出勤当作重要的考核方式,以此达到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考虑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根据自身考勤管理办法和休假管理办法约定,对由不同原因造成的缺勤进行分别核算处理。在调整确认缺勤天数后,应该在此基础上扣除法定的节假日,因为新劳动法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扣除工资,即照发工资,但在缺勤天数内包括的休息日是既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即所谓的调整后部分缺勤天数:企业根据自身考勤管理办法和休假管理办法约定,扣除允许员工带薪休假的时间以外的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司法解释规定,计算日工资的公式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同时提出了一个平均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选择21.75天作为标准时考虑到月工资收入不会因为月份的大小而有所差异,所以每月的日工资标准也应该是相同的。但在企业具体实践中,由于大小月份的差异,实际计薪天数会大于或小于21.75天,员工毕竟是按实际计薪天数提供了劳动,选择实际工作日天数作为月

  

计薪天数也是合理合法的。两种选择都是可以的,且实际工作中其计算结果的差异也不是很大,所以企业选择哪一种作为计薪标准都可以,关键是要向员工做出明确说明。

  

三、缺勤会扣工资吗

对于员工缺勤是否扣岗位工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公司是不得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待遇的,对于员工缺勤情况,是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认定了扣工资那么是可以的。

  

对于员工缺勤,是否扣工资,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这些情况被扣工资是合法的吗?

  

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并且要注意: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经职工讨论,要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二是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三是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比如不能违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

  

同时,员工在遭到公司的“乐捐”等违法处罚时,应勇敢站出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劳动者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该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否完成了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也无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怎样约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3、辞职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被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结清工资。工资作为正常劳动所得,在无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工资。

  

4、暴雨被困导致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大雨、大雾、大雪这样的天气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有地震、水灾火灾等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职工因为下大雨上班迟到是否应受到处罚,主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制定的。如果单位是按内部规章制度处罚了,并没有违反法律。不过,建议单位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出发,酌情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员工是有权提出异议的,但具体情况下是否可以允许扣工资,是需要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员工存在缺勤的情况下,是可以基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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